文字本身只是符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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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人的理性把知识记录为文字,并在此基础上传播、交流、进步。对知识的考察,应当从理性开始。遵循鲁迅先生的教导,本章将由人的主体性切入,试图描述知识的根基。
我思故我在
笛卡尔是西方近代哲学的奠基者,他在《第一哲学沉思集》中提出了“我思故我在”的拷问,从此为西方哲学确立了“人”的主体性。笛卡尔是这样论述的:“我唯一可以确定的事就是我自己思想的存在,因为当我怀疑其他时,我无法同时怀疑我本身的思想。我无法否认自己的存在,因为当我否认、怀疑时,我就已经存在!”
人在思考、在怀疑的时候,肯定有一个执行思考的“思考者”,这个作为主体的“我”是不容怀疑的,这个“我”可以不是广延的肉体的“我”,而是思维者的“我”。笛卡尔指出:这既不是一个演绎推理,也不是归纳的结果,而是一个直观的命题。因为“否认自己的存在”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命题。
理性是任何思考旅程的出发点,这一点毋庸质疑。类比描述:如果知识是浩瀚苍穹,那么思考(求知)就是仰望星空。思考的具体内容相当于视域,思考者的基础知识体系就是其立足之处。思考者可以立足于高山、平原、大漠,可以望向任何方向、任意远处,可以观其大略也可以于细微处见精神…。独立的思考就是天马行空,可以不受任何约束,但唯一可以且必须保证的是:所有思考者立足之处都指向地心。地心,就是人类共同的理性。
然而,笛卡尔在随后的沉思中,却因为思考“上帝”而陷入了明显的自我矛盾。为了找到对话的最坚实基础,笛卡尔邀请所有的思考者都回归于“地心”,也就是每个思考者都具备且认同的纯粹的理性。地心是一个“点”,而“点”是没有部分的(无内)。相对于地心,任何位置都在“外面”!也就是说,任何事物都在思想之中。但“上帝”却不能仅在思想之中,这就构成了矛盾。
可能有人会说,这种矛盾只能说明人的理性的局限性,并不能否定上帝。的确如此,但这种矛盾为理性明确划定了界限:上帝(作为全知全能的存在而不仅是观念)不在理性之内,这是无疑的。也就是说,上帝只有作为观念(宗教、信仰、组织、传说等)时可以被谈论,而其形而上的部分(全知、全能、无限、第一原因等)则绝无作为知识谈论的必要。不应质疑笛卡尔的人品和能力,只能认为他对上帝的沉思另有原因,而非理性之必然。
收敛
说到底,笛卡尔无非是挑明了一个原则:思想“思想”的思想,仍是思想。而思想要对现实世界产生影响,必须通过人的实践,不可能因为某人想到了什么而导致世界忽然改变。
在经院哲学或理性学派的论述中,不可回避的问题是那个“终极”,如第一原因、第一动力、不动的动者等等。这些学派在面对因果律的无限时,选择的“第一原因”是上帝,即一切收敛于上帝处;面对广延或世界的无限时(外部的观察者与无外的矛盾),同样如此,无论他们如何命名。
也就是说,面对“无限”,人类需要一种“收敛”,但处理“收敛需求”的方式可以有不同。无非以下三种:一是搁置,中国的“六合之外,存而不论”,印度的“世界在大象背着的圆盘上,大象在海龟背上…”,即是此种,搁置的实质是“不知为不知”,是允许发散。一是归于“上帝”,凡不可理解的东西都托付给“大全者”,经院学派以及形而上学即此。一是归于理性,即向内收敛,但由此导向二元论,物自体不可知,近代西方哲学即此。
可以联想盲人摸象:有人认为大象就是他摸到的样子(摸到腿就是柱子),但他承认自己只摸到了这些,如果有人摸到的不一样,那就证明自己的局限性。有人认为这就是大象,虽然我只摸到了它的鼻子,因为神做了保证,至于为什么摸着不对劲,因为这是神的意志。有人认为,我感觉摸到了一堵墙,我只能感觉到这些,感觉不到墙的颜色或图案,但感觉可能欺骗我,再说,什么是墙?
选择何种收敛方式,不是智力问题,而是世界观问题,即人如何看待世界的问题。可以通俗地理解为,人类对自己关于知识的使命的理解:有的人认为,人类来到这个世界,是奉有世外的指派的,因而使命是“作主”;有的人认为,人只是万物灵长,是属于这个世界的,因而使命是“相安”;有的人认为,这个世界是不真实的,只是灵魂轮回的场所,因而人不必负有任何使命。
人类社会发展、科技进步,使得人类看得更远、更清晰,古人“不可见”的某些部分,今人已清晰可见。但这并未改变,人类依然要面对“无限”,依然面临收敛方式的选择。
思想
既然是思想,就要服从“思想”此物的规则:只有被人理解才有意义。如果一种思想只在一个人的头脑中,那么,这种思想对世界来说是不存在的。一个人留给世界的印记是其“行”而非其“思”,除非其“行”就是传播或践行其“思”,而“理解”是“传播”的前提。这要求人类的理性具有相同的性质(人格之平等),笛卡尔隐含了这一点,而这一点的重要和坚实程度并不弱于人的主体性本身。
即是说,“思想”此物的本质即为“传播(交流)”,前提是“被理解”,不能被理解和传播的思想是无意义的,因而是不存在的。一个人能力有限,甚至难以自存于自然。相对于野兽,人的最大优势是智能及之上的组织能力,人必定是社会的。知识,也是积累而成,绝非生而知之,而“积累”本身只能是社会的和实践的;个人的贡献,也要通过社会的实践检验才可实现。
无社会,即无知识,也无思想。因此,人格的平等,与人的主体性,二者是统一的。人与人可以交流,是因为人具有同质的理性,正如人站在地面上,立足的方向是同一个地心;人的行为及其影响在地面展开,不必投影到地心上加以观察,正如人的交流在语言中展开,而不是直接传递思想,也不必解释每一个概念直至源头。雅思贝斯关于橡树种子的类比,事实上扩大了文明间的差异,仿佛各文明的不同表现源于不同的本质性的东西,而不是生长环境的差异。
只要“传播”存在,那么理性及其平等就是不证自明的。正如“我怀疑即我思考”一样,我“著作”就意味着我确认他人亦主体,即人格平等;他人“理解”即他人接受人格平等之前提。《第一哲学沉思集》在传播这件事本身,已经事实证明了书中关于“人是主体”的论述,因此,“出版”与其要论述的“我思故我在”的思想,是冗余关系。也就是说,笛氏的“行”是传播其“思”,同时其“行”也在背书其“思”,因此其“思”是双重的无可辩驳。笛卡尔之所以依然必须要说,只是因为当时主流思想其实是以理性之名的非理性。
“我思故我在”的哲学表述是:人不能否定自己作为人;人格平等的哲学表述是:人不能否定他人作为人。人的主体性与人格平等是统一的,合并表达为:人不能否定作为人。
客观
笛卡尔的方法是质疑一切可质疑的,最后的无可质疑是思考者之我。这相当于把知识的大厦建立在了一个点上,如罗素所描述:莱布尼兹(理性主义)在针尖似的逻辑原则上按倒金字塔式矗立起一个演绎巨厦。假若原则完全正确而步步演绎也彻底牢靠,万事大吉。
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人,那么倒金字塔大厦是当然。但个人生命、见知有限,金字塔高度也就有限。知识,无论来处还是去处,都是人类整体(隔绝状态下是族群)的实践。理性主义者的思路,从质疑宗教思想的角度无可指摘,但从认识世界即知识的角度,则是反智的:疑无可疑处,不应是思考者之我这一个点,而应是作为全体思考者的人类。莱布尼兹尝试建立的知识大厦,大量“建材”是前人的积累,他可以声称吸收了的知识就是自己的,这没问题,但他可以吸收前人的知识这件事本身,就要求人有相同的使知识成为知识的基础。也就是说,知识大厦的地基必然是全体思考者的共同理性,即由思考者之我而推及的人类全体的独立的无可质疑。
人格平等,与世界的“客观性”是等价的。无论先哲们曾经怎样深邃,他们观察的世界就是我们当下所观察的世界,世界不因先哲生命的逝去而失去同一性。后人之所以能在先哲的思想中畅游,也必然是因为我们与先哲生存在一个连续的世界。我们可能不及先贤的深刻,但思想的基础是相同的,其来处是世界的客观性。世界不因个人而存,无论他是如何的深刻或伟大,人在世界之中。
客观性,仍然是一个不证自明的直观,不能由理性推导,至少在各种“无限”面前如此。在更深的怀疑面前,人们无法给出论证,正如人不能握发自提。“缸中之脑”或相似的论述,都有一个前提:一切都是物,都是用来让人以为世界是如此这般的“道具”。孔子、柏拉图等先哲们,他们不过是虚构故事中的虚构人物,借他们之口,我得到了一些教导,如此而已。而如果先哲们只是虚构人物,此刻在引用和论证、阅读和思考的我们,又是什么呢?
相信人格平等,就必须舍弃“缸中之脑”之类的追问,因为它不承认人格之平等。认识世界,是以人类整体为视角的,这一目的已经确认了知识存在,因而其积累存在,因而我思与他人之思的同质性存在,因而世界的客观性存在。
客观性,反过来支持了“认识世界是人类的固有能力”这一判断。认识世界,不需要认识论来规定合法性。关于知识的探讨必须以人类整体为视角。康德之前的认识论,隐含了变动的视角(个体与整体)。理性主义的倒金字塔如此,经验主义的心灵白纸亦如此。
(近代西方哲学家们的视角始终受到宗教思想即形而上的吸引。反对宗教禁锢,却导致了以宗教思想为锚,就像飞蛾扑火。笛卡尔以来的西方哲学家,各自与‘宗教思想’构成一种奇异的‘双星系统’:他们试图以一己之力‘纠正’宗教思想,于是成为了‘伴星’;由于对手的体量过大,终于演化成为了‘卫星’—近代西方哲学,以反宗教面目出现,却成为宗教的拱卫者。理解西方近代哲学,必须放到宗教的大背景下,否则就是掩耳盗铃。)
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相对,认为感性经验是知识的唯一来源,一切知识都通过经验而获得,并在经验中得到验证。其中不乏关于感知的讨论,已接近心理学范畴。比如把人的心灵类比成一张白纸,合法浮现简单观念,再合法构成复合观念,再合法呈现为知识。(在宗教视角下,经验主义不是挑战者,而是只关心收成的‘乡野村夫’。但在经验主义者看来,是他们成功躲过了宗教的视线!也就是说,经验主义者反对宗教的方式是离开它的视线。)
无论经验主义还是理性主义,它们都是个人的,而非人类的。科学时代,人类的“感知”早已不同(凭借仪器而非感官),除非否认科学时代的知识,否则应当确认关于感觉、知觉、物自体的讨论无益于人类认识世界。个体的人,感知可能不同(比如色盲),但在光谱仪面前,并无差别!如果现代人还要讨论“人可以掌握知识”这件事的合法性,则早已脱离认识论。
“认识论”转向之所以重要,是因为康德的目标是反对宗教思想的禁锢,而不是科学急需他的“认识论”以证明合法。“只有西方哲学才蕴含了科学”这一论述是非科学的,其中包含了对理性的否定:人从理性出发认识世界的活动,居然是需要授权的!
小结
知识的合法性,要求两个前提:理性的同质性和世界的同一性(客观性)。前者要求理性“无内”,后者要求世界“无外”。
中国哲学历来不曾指出“我思故我在”,不是思考深度不够,而是自觉“主体性”已在“传播”之内。亦即,我传播(我接受)则人的主体性与人格平等已在。这种隐含始终是中西方思想差异的注解,在中国被认为是不需要说的,在西方成了所谓的形而上学。
若不被怀疑,就无需解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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