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滚动 > > 内容页

宅基地不是“祖业”,是集体资产,城镇子女继承农房,不得翻建!

发表于: 2023-04-06 09:45:58 来源:植物洞察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农村大部分人普遍认为“宅基地”是祖业,是可以世代传承,祖祖辈辈都可以使用和继承的。但事实恰好相反,宅基地不是“祖业”,是集体资产,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以及《宅基地暂行管理办法》第三条规定: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,依法依规无偿分配给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、以户为单位占有使用,且宅基地不得买卖。由此可见宅基地不存在“子承父业”一说的,而如果城镇子女“凭房”继承宅基地的,也只能使用,而不可以翻建。

农民朋友之所以认为“宅基地”是祖业,主要原因有三点。第一、农村很多村民世世代代都没有挪过窝,突然说宅基地不是农民的,不管是从以往的惯例还是民间传统来说都是讲不通的。第二、农村很多宅基地使用时间特别长,有的甚至可以追溯前500年,不管是谁都想不通,宅基地不是自己的而是集体资产。

第三、“宅基地”农民看的比较重,特别是在南方有的宅基地本身就是祠堂。突然说宅基地不能翻建,不能翻新,道理说不过去。特别是宅基地在1982年之前都是不需要申请的,都是农民自己圈地建房。而到了现在不仅要申请,审批手续还麻烦。

例如A村小李大学毕业之后留在城市工作,几年之后攒了不少的积蓄,便在城里买了房子。而且还和心爱的姑娘结了婚,有了完整的家。几年之后生了个可爱的小女孩,为了子女有良好的教育环境,小李将自己的户口迁到了城市。也就是说小李是城镇户口了,10年后,小李的父亲去世。将农村的老宅留给了小李。

小李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,对家里的老宅非常的看着,便想将农村的老宅翻修一下。没成想去村里咨询的时候,村里人告诉他,小李并不符合翻新条件。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《物权法》、《土地管理法》相关法律规定,虽然宅基地上村民建造的房屋属于村民的合法私有财产,但是地下的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。而且城镇子女通过继承得来的农房也是不能进行翻扩建的。

那如何才能将继承得来的农房进行翻建呢?根据小李目前的状况,还是有办法的。根据我国现有的户籍管理办法,农转非是可以迁回农村的。例如大学生、参军等原因离开村集体的,一般只要是在处于失业状态的,且在村里还有权利义务关系的,就可以迁回农村。例如小李不仅继承了父亲留下的农房还有承包的土地。所以只要是小李愿意将户口迁回。那么小李不仅可以在宅基地上面翻建、重建,甚至还可以再申请新的宅基地。

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你本是农村户口,也将农村的户口迁出了。那么经济条件不错的话,个人建议在父母亲还在的时候。早点将农村的老宅翻建或者重修一次,这样一来可以大大的延长农房的使用年限。因为根据《宅基地暂行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:被继承的宅基地因为房屋坍塌或者依法拆除亦或者是被鉴定为是D级危房的,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回被村里依法收回的。

咱们从上面的案例分析,可以确定,宅基地它不是“祖业”,是集体资产,其实宅基地是“祖业”如果是放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还是可以理解的,毕竟从古至今传承下来的“祖宅”观念意识已经深入人心,但是现在宅基地管理越来越完善,所以农民朋友的观念还是想要改变。

好了,今天的文章就写到这里了,大家对于宅基地不是“祖业”,是集体资产,城镇子女继承农房后,不得翻建!这件事怎么看?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留言,大家一起参与讨论。

标签:

Copyright ©  2015-2022 人人公司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粤ICP备18023326号-36   联系邮箱:8557298@qq.com